* updated by Kii Ali, 12-11-2001 Date: Sun, 31 Jan 1999 16:20:50 +0800 From: Sam Chang To: Kii Ali Subject: Re: ICQ 99a dll 1690 中文化測試 於 Sun, 31 Jan 1999 02:28:30 +0800 Kii Ali 寫道: > 抱歉,我現在人在新竹,所以要打長途電話給你不太方便。只好先用 > 寫信的方式,或有忠言逆耳,還請見諒。 謝謝你。要對談,請告訴我,我可以打過去,反正星期天嘛....:-P > >ICQ 99a dll 1690 中文化寫好一陣子了,由於這一版的 ICQ 是 alpha 版,我也相 > >對的不會傳播中文化版本。一個月以來,許多朋友給我的作品很多建議,現在我把 > >它放出來,如果您有興趣要討論這個中文化,請到我的網頁下載,也謝謝您的熱心! > > > >討論及建議的結果,希望能在下一版 ICQ 正式放出的版本中文化改進,再強調一次, > >這個中文化版本是不希望散播的。 > user1: 這樣不等於淺藍要拉人去他的 web 看嗎? > > ( 再次說,抱歉,我知道這樣很難聽,我只是「間接」將意見轉給你。 > 網路上使用者總是東挑西揀的。) 一點也不難聽,本來就是這樣。 > user2: 又說放出來,又說不希望散播,實在有點奇怪。 沒錯,不過,或許我說得不夠明白,我不希望私下散佈,因為我想控制使用者不要 太普遍。就像一般軟體的 alpha 版一樣,本來就是針對特定的對象來發佈的,就像 ICQ alpha 版一樣,如果你真的取得了,還要散佈,當然我管不著,不過,即然是 alpha 版,就守法的觀念來說,只有作者指定的對象才可以測試。我們『偷偷』的 取得,還要『正大光明』的傳播中文化,有點說不過去。我針對的對象,只有在 CPATCH 訂閱的人,還有應邀上史萊姆的家討論版 POST。我希望的是『有興趣的』 人才來測試,還要遵守規定,這就是限制對象了。 > user3: 反正淺藍的作品不錯,去抓就是了,廢話那麼多幹嘛? 這就是我的不對了,我沒有把觀念說清楚。我一直堅持要把中文化作品的定位扶正, 不希望人家把我們看做是一種 Hacker,而是一種 Translator,所以抬面上大家一 定要守法。現在大家以為有作品就抓,有破解就拿,完全不管作者的規定,這種抬 面下的作法,居然變得理直氣壯,實在是很要不得的觀念。沒有了正義的聲音,是 我們沒有盡到社會責任,而把台灣的共享軟體使用者給寵壞了。『去抓就是了』說 得很灑脫,但是背後隱藏的意義卻令人擔心。 ICQ 中文化不但沒有獲得作者的同意,而且人家明文說明了『不想』中文化。我本 來就興趣缺缺了,只是因為做到一半,雙魚貓又鼓勵我做完,恰好碰到很多地方都 是陷阱,需要人測試才能做好,所以我徵求測試者,也只能利用『學術研究』的名 義,才能避免侵害人家的著作權。我必須這麼做,情非得已。 當然,以後還要不要出中文化?要不要像現在坊間一樣,出一大堆 ICQ 的書?這些 都是人家表示不允許的作為,我實在不想做,但是,如果做了中文化了,就會『很 有名』呀!如果出了書,就會很暢銷呀!不做的是笨蛋,但我真的認真的考慮要不 要做笨蛋。合法是我最想做的事,雖然好像沒有人管你。 > user4: 已經抓了魔龍的作品,而且也用習慣了,叫我要換,恐怕很難 > 。差不多就好了。一抹淺藍的版本恐怕已經失去先機了。 我不是在做軟體出版速度的競爭。魔龍的版本,我在 ICQ 討論版也說了,我也很欣 賞。不過,有些 BUG 會喪失一些功能,有些地方,沒有特殊的技術也沒有辦法中文 化。我推出的版本,除了說明檔之外,已經把所有能做的都做了,包括中文聊天亂 碼也解決了,不用?請便。 > ( 再次說,抱歉,二萬封信出去,各種質疑的聲音總是有的。我只是希望 > ( 不要有這麼多無聊的聲音,損壞你的名聲。看看別的聲音就好了。) > ( 只是這個作品,我們都很清楚,終究是會散播開來的。「好心」的人已經太多了。) > ( 尤其是那些號稱「淺藍版」的死忠者。) 謝謝。我在大學的時候,擔任救國團服務員的訓練員。作為一個老大,很紅,聲音 也很多,這些我都經歷過。沒有辦法面面俱到是真的,作為一個公眾人物,要傾聽 許多不同的聲音,也要試著讓對方瞭解你的用意,更要有一些堅持。 > ( 所以,你說呢?) 我要謝謝你告訴我這些,我平常沒有辦法聽到這麼多聲音。 > ( 抹兄,一百分的版本,恐怕不是那麼容易呀。自己覺得是一百分了,可是太多 > ( 外在的因素,讓這個一百分的光環,恐怕不免減低了。決策時總不免考慮很多, > ( 某些使用者對面作者可能是阿諛有加,有些則可能在背地說閒話。我雖可以不在意, > ( 但不能讓自己沒聽到這些聲音。) > > ( 弟知道這樣說,可能不免讓自己得罪於你。一片好心,還請儘量聽聽,參考看看。) 再次說個謝謝。一點也沒有得罪,請不要這麼想,都可以算是老朋友了,一起作為 中文化風氣的鼻祖,有很多還要一起奮鬥的呢!別擔心,為了進步,沒有什麼好避 諱的。 ======Sam-the-Man====== 張逸昕 Sam EC Chang http://sammy.maiowoo.com sammy@mail.onweb.com.tw sammy@mail.maiowoo.com ICQ: 5155928